关于2024年堡镇生态廊道、公益林土地流转资金发放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30003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3〕61号

  • 成文日期:

    2023-10-27

  • 发布日期:

    2023-11-09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 和《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崇府发〔2012〕163号),经村委会上报及公示。堡镇2024年土地流转情况如下:

1.堡镇公益林。2024年公益林土地流转涉及17个单位,土地流转面积8683.51亩,2024年全年村及村集体每亩土地流转费为1140元,镇集体每亩土地流转费为930元,合计流转费为9097646.1元。

2.堡镇生态廊道。2024年生态廊道土地流转涉及17个单位,土地流转面积4869.04亩,2024年全年村及村集体每亩土地流转费为1140元,镇集体每亩土地流转费为930元,合计流转费为5472633.9元。

3.堡镇2021年公益林,自21年11月1日起流转,已申请流转面积52.552亩,调整后流转面积35亩,面积差额-17.552亩,单价2470元,补差金额-43353.44元。

北六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堡镇垦区减少搬迁林地1.72亩,自2022年10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1.72亩,单价1162.5元,补差金额-1999.5元。

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人民村、米行村新增搬迁林地58.09亩,自23年4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58.09亩,单价855元,补差金额49666.95元。四滧村减少搬迁林地24.24亩,自23年4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24.24亩,单价855元,补差金额-20725.2元。

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土地储备项目,花园村新增搬迁林地17.75亩,自23年9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17.75亩,单价380元,补差金额6745元。

奚家港(前哨闸河—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五滧垦区减少搬迁林地8.22亩,自23年8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8.22亩,单价387.5元,补差金额-3185.25元。米行村新增搬迁林地9.06亩,自23年8月1日起流转,面积差额9.06亩,单价475元,补差金额4303.5元。

本次申请土地流转费合计14561732.06元,其中区级财政配套13105558.85元,镇级财政配套1456173.2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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