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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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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石锦益同志为2022年10月报到入职的新公务员,现试用期一年已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根据《公务员法》《崇明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崇委组〔2019〕54号)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石锦益同志为一级科员。
石锦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