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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基层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梅新忠同志兼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商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施斌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堡镇商会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华熠实业总公司支部委员会职务。
沙春华同志兼任中共上海华熠实业总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
郁松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商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高安群同志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宏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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