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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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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根据《崇明区关于进一步为村居组织减负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堡镇为村居组织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高新峰 党委副书记(党建)
副组长:黄 珺 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王 磊 党委委员(组织)
组 员:施鸣夏 党政办主任
梅永新 党群办主任
李 斌 纪委副书记
汤怡菁 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周荷清 团委书记
龚海嬿 妇联主席
杨寿宝 经发办主任
黄 凯 规环办主任
王艳梅 事业办主任
周 鹏 社建办主任
黄 健 平安办主任
任宏杰 平安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施 凯 农办主任
沈 晴 人大办主任
朱民亮 司法所所长
施中华 党群办副主任
沈 锋 党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春雷 受理中心主任
龚 怡 城运中心主任
堡镇为村居组织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办,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梅永新 党群办主任(兼)
(二)督查检查工作组
组 长:李 斌 纪委副书记(兼)
(三)精简证明、系统、挂牌工作组
组 长:周 鹏 社建办主任(兼)
(四)精简考核工作组
组 长:梅永新 党群办主任(兼)
今后,堡镇为村居组织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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