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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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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响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倩怡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清源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昕璐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袁瑾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龚志平同志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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