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堡镇派出所社区民警兼任村居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4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11-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各村居: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陆佰成同志兼任四滧村党总支副书记;

谢 寅同志兼任花园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佳骏同志兼任堡港村党总支副书记;

苏 敏同志兼任堡渔村党支部副书记;

董国平同志兼任财贸村党总支副书记;

黄 韬同志兼任新港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顾耀飞同志兼任光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张 彬同志兼任向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刘 伟同志兼任玉屏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李 甜同志兼任电业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杨 青同志兼任解放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