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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各村居: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陆佰成同志兼任四滧村党总支副书记;
谢 寅同志兼任花园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佳骏同志兼任堡港村党总支副书记;
苏 敏同志兼任堡渔村党支部副书记;
董国平同志兼任财贸村党总支副书记;
黄 韬同志兼任新港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顾耀飞同志兼任光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张 彬同志兼任向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刘 伟同志兼任玉屏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李 甜同志兼任电业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杨 青同志兼任解放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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