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20004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19〕110号
成文日期:
2019-10-15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关于崇明区2018年堡镇老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8〕868号),我镇组织实施了2018年堡镇老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推进过程中,由于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拟作工程量调整。
一、本项目由于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拟作以下调整
1、由于新建4#桥为原址拆涵建桥,桥面宽度为5.6m,桥址正对河道北侧三家农户房屋,矛盾极其突出,农户不断阻挠;4#桥梁底标高按《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规定采用4.25m,桥面标高为5.33m。现状农户院内场地标高为3.58m,桥梁施工完成后,根据接坡要求,接坡段将比农户场地高出1.75m,影响农户出行及场地排水,农户坚持不同意桥梁施工,因此取消4#桥。
2、老南横引河桩号0+759m位置处,现状南北向小路与河道相交,路宽2m,无过河建筑物。小路现址规划新建堡辉路,2020年实施。村委和河道附近周边农户一致要求在桩号河道0+759m新建堡辉路桥,方便河北侧农户出行。在充分征询主管部门、镇政府、村委会、当地居民的同意后,拟增加堡辉路桥建设。
二、工程量调整
1、取消工程量:取消4#桥(20×5.6m、单跨)建设。
2、新增工程量:增加堡辉路桥(20×5.6m、单跨)建设。
三、工程量调整后投资变化
根据本项目桥梁工程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单价及总价,取消4#桥工程量费用减少45.68万元,新增堡辉路桥工程量费用增加45.68万元,合计调整后投资金额减少0万元。
实际以最终审价为准。
当否,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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