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20004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0〕151号
成文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委托实施征地房屋补偿的若干意见》(沪规土资征〔2014〕255号)的规定,我镇委托具有房屋补偿资质的上海市崇明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向堡公路(堡辉路-长岛中路)改建工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恳请贵局同意该项目委托实施。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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