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20004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18〕117号
成文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为鼓励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沪崇府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我镇第三批论证通过杨凯家庭农场项目、祝汉德家庭农场项目。共计流转面积217.024亩,按照每亩300元的一次性奖补,本次申请补贴金额65107.2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