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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基层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刘庆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南海村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五滧村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施春花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虹宝社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正大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施荔荔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向阳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交通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龚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玉屏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电业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陆徐鼎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菜园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朱红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营房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龚晨骏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新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免去陆萍同志的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向阳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杜刘影同志的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玉屏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