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鸣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11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2-11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施鸣夏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团委书记职务;

李斌同志兼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艳梅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妇联主席职务,按照有关章程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周鹏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

沈晴同志提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主任候选人,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沙丹丹同志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施新涛同志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美娟同志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总工会专职副主席职务,按照有关章程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