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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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29120210000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61号

  • 成文日期:

    2021-08-09

  • 发布日期:

    2021-12-07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区各乡镇按照“加强领导、统一规范、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原则,先后建成了乡镇级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我原有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是利用化工路南侧堡港路东侧存量厂房改造而成的,由于受当时受经济条件限制,该场所存在面积小、设施设备条件差、位置不合理等问题,已不适应目前堡镇经济发展和便民服务要求。为做好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达标建设工作,镇政府研究决定购置工农路108弄82号-108号1136.87平方米房屋,并将其装修成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现将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请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崇明区堡镇工农路108弄82号-108号。

二、项目建设内容

将新购置的位于崇明区堡镇工农路108弄82号-108号(工农路北侧,石岛路东侧)的1136.87平方米房屋装修成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主要功能区为:服务大厅、接待服务窗口、社区档案室、培训室、劳动关系调解室、社会救助室、助残优抚室、应急处理室、办公和会议室、衣帽间、休息室、卫生间、机房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照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功能调整房屋平面布局,室内建筑装修,室外建设机非停车棚、踏步和移动门,完善给水、排水、强电、弱电,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投资概算为327.14万元,其中建设安装费294.84万元,建设工程其它费27.3万元,预备费5万元。所需资金由堡镇人民政府自筹。

现将《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随文呈报,请予批复。

 

附件:《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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