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土地流转一次性补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2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94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3

  • 发布日期:

    2021-11-10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鼓励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申报2020年第六批、第七批和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区级专家论证会通过的100亩及以上土地流转项目一次性补贴。经我镇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有:米行村上海允禾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总面积170.59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25.74亩;小漾村吴挺,土地流转总面积125.02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09.8亩;营房村施爱英,土地流转总面积104.54亩,其中承包地面积86.77亩;五滧村康玉兰,土地流转总面积146.1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43.48亩;小漾村朱云,土地流转总面积133.74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15.45亩;桃源村姚鸿钧,土地流转总面积204.9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90.59亩;米行村上海怡思田蔬菜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总面积215.35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87.53亩。合计流转总面积1100.24亩,其中承包地面积959.36亩。本次我镇申请的土地流转一次性补贴总面积为959.36亩,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申请补贴总金额为287808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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