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2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92号
成文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1-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机关节能工作扎实开展,特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牛 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清国 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组 员:沙丹丹 党政办主任
梅永新 党群办主任
施新涛 经发办主任
周 鹏 农办主任
黄 凯 规环办主任
沈 晴 事业办主任
施鸣夏 社建办主任
黄 健 平安办主任
周 鹏 农办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新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工作小组节能工作职责
(一)总则
提倡能源节约,降低水电耗能。推进电子政务,倡导绿色办公。
(二)统计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每月将能耗数据填报到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网上直报系统。
(三)定期召开例会,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通报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讨论机构节能措施意见。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增强机关干部节能减排意识,制定年度宣传方案,落实日常节能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公共结构节能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发放节能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节能降耗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五)文明倡导与节能设施改造相结合,推进节能降耗精细化管理。
(六)对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和系统运行记录档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
(七)严格执行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能效等级为3级(含)以下的产品;积极采购、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八)制定绿色消费行为规范,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对废纸、废塑料等主要废弃物进行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科学环保处理。下班时关闭打印机等设备电源,节约纸张,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办公用品,不使用纸杯、餐具等一次性用品。
(九)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每月5日为定位垃圾分类宣传日,引导正确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习惯,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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