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04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63号
成文日期:
2021-08-11
发布日期:
2021-08-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1〕171号)的要求,经统计核实,堡镇2021年度水稻种植面积为13501.32亩,其中种植50亩以上的农户及单位为71户、面积为9666.24亩。上述种植面积已于7月8日至7月17日以分户统计、签字确认及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上墙公示,镇有关部门于2021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全面核查。
现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向贵委提出堡镇2021年度水稻种植、农民一次性、机插秧、机直播、“两无化”叠加、承担水稻机插秧服务机构补贴的请示。全镇种植水稻面积为13501.32亩,按水稻种植补贴每亩198元,水稻种植补贴资金为2673261.36元;全镇种植水稻面积为13501.32亩,按2021年水稻一次性补贴每亩15元,2021年水稻一次性补贴资金为202519.8元;全镇水稻机插秧面积为889.51亩,按水稻机插秧补贴每亩80元,水稻机插秧补贴资金为71160.8元;全镇水稻机直播面积为11695.99亩,按水稻机直播补贴每亩30元,水稻机直播补贴资金为350879.7元;“两无化”水稻种植面积为501.28亩,按“两无化”叠加补贴每亩600元,“两无化”叠加补贴资金为300768元;全镇水稻机插秧面积为889.51亩,按水稻机插秧专业服务机构补贴每亩55元,水稻机插秧专业服务机构补贴资金为48923.05元。
共计补贴资金3647512.71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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