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47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43号
成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为解决第二轮中央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根据《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8日)》对堡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具体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区域
本次整改共3846户,895座净化槽。其中195个净化槽纳入市政管网,699座净化槽收集归并为集中处理,1座净化槽归并为复合型人工湿地。
二、变更的主要工作内容
新增集中处理设备、复合型人工湿地、 PE管网、拖拉管、支管提升泵站、干管提升泵站及电控箱、电缆及穿线管、钢套管、警示桩、围栏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内容等,具体工程量见设计调整报告。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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