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堡镇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3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34号

  • 成文日期:

    2021-05-12

  • 发布日期:

    2021-05-27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

现将《堡镇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实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两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堡镇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方案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就业岗位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镇“生态就业岗位从业人员”队伍的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做到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更加注重在细微处下功夫、见成效”的要求,进一步配齐配优工作力量,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堡镇生态就业岗位管理水平。

二、考核管理的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是堡镇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和堡镇生态养护社两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分别是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中社区保安、人口协管、市容协管、房屋协管、就业援助、居家养老、林业养护、野生动物保护、社区助残、区级河道保洁、交通协管、特种设备协管、劳动监察协管等队伍;生态养护社中的农村垃圾收集、农村道路保洁、泯沟保洁、治安巡逻、动物防疫和小区保洁等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一)成立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牛扬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超、党委委员梅新忠、副镇长秦卫萍、副镇长万明辉、副镇长管帮超任副组长,镇平安办、经济办、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社区建设办、经济发展中心、生态保护市容所、城运中心、农技中心、水务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派出所、区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生态养护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若今后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接替其工作者自然更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实施生态就业岗位从业人员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

2.研究讨论考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讨论决定从业人员招录、奖惩等事宜;

4.协调各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之间关系。

(三)成立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

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堡镇生态养护社,办公室主任由生态养护社社长龚树龙兼任,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人员招录用;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做好各用工单位上报的从业人员病、事假汇总并负责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工伤申报;每月做好各用人单位上交的考核结果汇总和应用。

2.配合各用工单位和指导监督单位制订岗位职责、工作计划、考勤考核;配合做好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配合做好劳资纠纷处置、信访和12345反映的矛盾化解;配合做好人事安排。

3.协调生态就业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有关事宜。

(四)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用工单位、指导监督管单位明确各从业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负责相关考勤、考核等;应做好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做好劳资纠纷处置、信访和12345反映的矛盾化解;做好相关人事安排。

四、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考核运用

(一)落实工作责任

生态就业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商量考核管理工作事宜。各分管条线领导各司其职,落实好分管条线从业人员及第三方组织的考核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指导督查。各用工单位和指导督查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合理安排生态就业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考勤,执行好月、季、年度考核以及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化解。

(二)完善管理机制

各用工单位和指导督查单位要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管理机制,明确组织架构,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具体从业人员。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全年工作目标和月、周、日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考勤机制,强化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制度,杜绝空岗、代岗等问题。

(三)强化考核运用

1.生态岗位从业人员考核:年度和月度考核由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用工单位(村居)和指导监督部门实施。

凡是村居管理类队伍从业人员,村居考核占比70%,指导监督部门考核占比15%,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考核占比15%。凡是第三方组织管理队伍从业人员,第三方组织考核占比60%,指导监督部门考核占比20%,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考核占比20%。凡是部门管理队伍从业人员,用工单位考核占比80%,指导监督部门考核占比10%,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考核占比10%。如在镇、村重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给予加分。

月核结果将每个单位的从业人员分为六挡,当月考核,次月发放奖金折合到每月的具体奖金分配见下表。

档次

占比

奖金分配(元)

备注

A+

5%

150-200

优秀(表彰)

A-

20%

120-150


B+

25%

100-120


B-

25%

80


C+

22%

50


C-

3%

差(约谈)

全年12个月的成绩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结果,年底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用工单位评定并让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从业人员另外给予精神上激励奖,对于考核结果为“差”的从业人员将由指导监督部门负责人及用工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视其态度决定对其调整岗位或辞退,谈话记录由被约谈者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一份保存于用工单位(部门)。

2.社会化管理用工单位考核:采用综合评定法,考核分值中指导监督单位考核占比70%,村居委年度评议占比20%,群众年度满意度测评占比10%。考核不合格的将由领导小组报镇长办公会议给予不续签承包合同的处理。

本考核管理方案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两年,其最终解释权归堡镇生态岗位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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