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处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6-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地区市、区、镇属各单位:
根据崇明区防汛指挥部沪崇汛办〔2021〕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印发《堡镇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望各单位认真配合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堡镇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2021年)
为进一步落实今年的防汛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应对各种突发性险情灾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防汛条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保障本镇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防御中克服麻痹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汛期的隐患和问题,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万无一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防御工作
1.当江、海潮位预报警戒水位时,沿江堤单位要组织值班人员出防巡逻。
2.各单位在汛期应确保24小时值班,当市、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后,各单位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安排值班,发现问题,边抢险边报告。
3.镇排涝泵站在汛期昼夜值班,根据雨量大小及时开启排涝泵。
三、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
(一)Ⅳ级响应(蓝色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本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Ⅳ级响应行动
(1)防汛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2)各防汛有关单位加强值班检查,确保抢险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二)Ⅲ级响应(黄色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本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1)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4)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Ⅲ级响应行动
(1)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形成指挥体系,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领导和部门通报汛情、潮情、雨情。
(2)各防汛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保持通信畅通,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做好应对风、雨、雷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Ⅱ级响应(橙色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本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1)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黄色预警信号后;
(3)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4) 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Ⅱ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领导小组按各自的职责全部进入指挥岗位,镇防汛指挥部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并利用会议、电话、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
2.镇机关、事业单位全体成员到岗到位;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开展工作;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防汛抢险物资储存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3.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撤离。
(四)Ⅰ级响应(红色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本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1)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市中心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4)市中心气象台发布 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Ⅰ级响应行动
(1)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责任人全部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镇政府进行全民动员,全镇范围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上级指令各类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各类抢险设备和物资听候调动征用。
(3)镇区各学校作为临时安置点,安置转移撤离群众。
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人员转移与撤离
进入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时:
1.由各有关单位和村(居)委负责危房居住人员、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堤岸附近人员、水上作业人员等的强制转移撤离,并安排撤离人员的日常生活。
2.做好撤离人员管控,对不愿撤离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防止出现撤离指令未解除前,被撤离人员擅自返回。
3.准备好撤离车辆,根据撤离场所和安置场所选择好撤离路线,确保人员撤离安全。
(二)抢险队伍及物资配备
1.镇抢险队伍591人,其安排如下:
(1)堡镇社区保安队60人;
(2)堡镇医院医疗抢救队20人,救护车1辆。
(3)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抢救队10人,金杯车1辆。
(4)沿江各村安排抢险人员,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大堤抢修。
(5)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所抢险队10人,负责应急管道疏通、镇区道路清障。
(6)镇农技中心抢险队10人,负责公益林、廊道、四旁林等倒伏树木清障。
(7)镇特保队抢险队10人,负责协助人员撤离、突发情况秩序维护等。
(8)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抢险队10人,配备卡车2辆,负责农村道路的清障工作。
(9)镇电力公司抢险队5人,负责电力应急抢修。
(10)各村居落实道路清障、房屋修葺、海塘堤防、医疗等420人,负责各村居的抢险。
2.因堡镇港水闸改建施工中,将对汛期排水造成影响。堡渔村、桃源村、财贸村各自组建好抢险队伍,并备好强排设备和抢险物资,以便积水过多时及时排水。
3.根据区防汛办要求,我镇建立防汛物资储备点,常备各类基本物资,遇紧急抢险时,全镇各物资供应单位听从指挥,确保一切供应。
4.抢险分队汛期在原单位待命,当接到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令后,自带雨具,以最快速度集中到镇文化活动中心前接受任务。
5.抗灾中宣传报道工作由镇文体服务中心负责,要有针对性宣传防汛防台有关法规和报道抗灾救灾中的好人好事,发扬抗洪精神,宣传形式要多样化,生动有力。
五、高潮位时沿江巡逻值班单位及任务
1.电力公司巡逻人员自定,厂区地段;
2.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巡逻泵站地段;
3.堡镇港务站巡逻人员自定,港区地段;
4.堡港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5.堡渔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6.桃源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7.南海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8.瀛南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9.四滧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10.五滧养殖场巡逻人员自定,本场地段;
11.堤防站巡逻人员自定,镇区江堤。
凡需要人员撤离,均应由镇防汛领导小组下达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