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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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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相关机构编制的通知》(崇委编〔2021〕2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本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机构调整如下:
一、机关
办公室更名为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不再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社区建设办公室。
社会稳定办公室更名为平安建设办公室。
增设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等职能,经济发展办公室不再承担相关职能。
调整后,堡镇机关设置8个党政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文体服务中心牌子。撤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事业单位建制,相关职能、人员编制划入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文体服务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不再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劳动保障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会救助所牌子。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不再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规划和土地管理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房屋管理中心牌子。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再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所牌子。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
调整后,堡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文体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财政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
三、行政执法机构
组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牌子,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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