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36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5-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崇水务〔2020〕336号文《关于堡镇四滧村村级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精神,我镇组织各参建单位精心施工,现工程已经按照批准的文件全部完成,工程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已通过。工程完工后经一段时间的管理、运行,状况良好,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报告已经完成,请贵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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