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10001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部门《关于南海、米行、花园、永和村建筑垃圾堆放点新建项目立项的请示》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7月28日区政府“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同意对南海、米行、花园、永和村建筑垃圾堆放点新建项目立项。
二、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南海、米行、花园、永和村不占用基本农田的选址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周边环境相隔离,采取防污染措施,定时开放专人管理,设置入口公示牌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投资估算为69.09万元,其中建安费68.23万元,招投标费0.7万元,审价费0.16万元,资金从垃圾分类专户内支出。
接文后,请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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