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020200020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0〕192号
成文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0-1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
为了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根据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路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制度》
2.《堡镇各村路长制道路及桥梁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镇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区级政府、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为落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在乡镇同步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建立镇、村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
第三条初步建成镇、村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到2020年, 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的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路域环境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等措施,完成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更畅、更安、更绿、更美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分级设立路长。由镇级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在辖区内建立镇、村二级路长。镇设立镇级路长,由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六条成立路长办公室。镇人民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镇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站,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村建所负责人为公路管理站站长,公路管理站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第七条建立针对道路第三方养护管理公司的考核制度。镇路长办公室根据我镇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对中标的第三方养护公司进行考核。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路长职责
1.镇级路长: 为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为辖区内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区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2.村级路长: 为辖区内乡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 协助上级路长开展镇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第九条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镇政府组建公安、环保、安监、农业、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 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村级路长不定期召开镇村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 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 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对第三方养护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并进行考核。
第四章组织保障
第十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交通部门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第十一条强化监督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镇政府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重视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
的宣传引导工作,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工作,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