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020200020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0〕197号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0-1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部门《关于堡镇营房村育秧基地四旁林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育秧基地周边环境,同意对营房村“两无化”水稻生产基地内部分河道两侧四旁林进行提升改造。
二、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400平方米,种植榉树、红叶石楠、紫薇、桂花等911株。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9.96万元,其中建安费9.8万元,审价费0.16万元。实施主体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资金从镇财政资金中支出。
接文后,请及时办妥手续后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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