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020200020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0〕196号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0-1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部门《关于堡镇垦区和五滧垦区小微水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堡镇河湖水面率,同意对堡镇垦区及五滧垦区7条段小微水体进行治理。
二、主要建设内容:水力冲挖土方8570立方米、机械开挖(包含平整、疏浚等)1467立方米,塘杂草清除17676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23.9839万元,其中建安费23.8239万元,审价费0.16万元。实施主体为上海市崇明区堡镇水务所,资金从上级拨付的河湖管控奖补资金中支出。
接文后,请及时办妥手续后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