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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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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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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在崇明区堡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堡镇副镇长 徐春华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本镇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镇财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新要求,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新举措,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增收控支,规范管理和效能服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镇财政全年预算收入17060万元,决算总收入为18766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10%。
(二)全年预算支出17060万元,实际执行预算支出为1876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018.5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18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7%。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1461.03万元,财政所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124.84万元,经济中心经费293.05万元,党建中心经费308.49万元。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4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4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3%。用于成人教育配套13万元,“教师节”、婴幼儿及家庭教育指导、“六一儿童节”、青保、暑期工作等经费27.53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2万元,实际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75%。用于科普宣传、培训、科普示范村(居)创建等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329.49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7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16%。主要用于文广站经费282.98万元,文化活动59万元,体育35.6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1.85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165.1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4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86 %。用于民政管理事务493.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社保及职业年金513.74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8.8万元,就业补助311.99万元,各类对象抚恤218.08万元,退役安置12万元,残疾人事业200.2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91.6万元,临时救助6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78.4万元,其它生活救助50.32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81万元(其中包括受理中心各项专项费用194.88万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186.93万元)等。
6、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645.6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3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主要用于医疗保障187.53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85.16万元,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6.5万元,一体办经费246.47万元,献血补贴39.5万元、除害经费等29.02万元、消毒站经费1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634.9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22.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09%。用于市容环境所经费297.98万元,垃圾清理95.5万元,环境整治117.5万元,垃圾箱房维修及设备购置28万元,下水道费用34.97万元,保洁费等48.88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2628.9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03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4%。主要用于城管中队人员及公用经费305.54万元,城管整治费149.76万元;村建所人员及公用经费382.52万元,拆违专项102.93 万元,农村公路站管理费2万元;网格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145.96万元,平台建设费83.77万元,大屏维护费10.86万元,新增建筑发现奖2.6万元,值班费20.62万元,处置费等2.08万元;高清网络视频监控改造45.9万元,2016年农村污水项目252万元,物业保洁补助费3.5万元,天然气设计费18万元,治安巡逻人员经费240.15万元,三创工作经费500万元,环保相关工作经费5万元,社区工作人员经费759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年初预算1539.98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15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9.62%。用于农技中心经费354.69万元,动物防疫29.95万元,科技实验与病虫害测报2.09万元,农产品检测1.13万元,绿肥补贴4.16万元,水稻二麦补贴2.56万元,四防林管护经费10万,银杏小镇绿化建设15万,机插秧经费17.47万元,种子农药运费3万元,水务所人员及公用经费178.3万元。3座排涝泵站管理配套1.5万元,家庭农场水稻补贴30万元,农村记账中心经费91.44万元,农村转移支付镇匹配1005.86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费40万元,河长制宣传广告费107.14万元,美丽乡村设计费及建设经费255.82万元。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年初预算580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32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9%。用于按政策扶持企业5527.5万元,经济小区工作经费80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47.23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0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5.3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及购房补贴。
12、其它支出年初预算798.1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58.06万元,完成预算的44.86%。用于法庭调委会、派出所等经费36万元,组织、人大、工会、群团经费109.23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31.55万元,预算绩效咨询费2.8万元,消防站工作经费7.5万元,老年协会三创工作经费3万元,堡镇商会活动经费24万元,技防工程经费50万元,维稳和法律顾问费82万元,普法及禁毒经费11.98万元等。
2017年度预算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农村转移支付镇匹配、河长制及美丽乡村建设费用增加;三是各类人员基础经费增加。
总体上,2017年本镇预算执行良好。这是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及代表们监督的结果,是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城乡建设配套资金需求及社会管理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各层面通过政策引资、项目引资、先行先试转型升级促进财力增长,推进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提升镇级资产运作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应对和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年,是大力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堡镇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一年,镇财政将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以“稳增长、求发展、惠民生”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综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力,确保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我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预算收入
镇财政全年预算收入19700.29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4650.29 万元,区级财政下沉收入5050万元。
(二)支出安排
全年预算支出19700.2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6.25万元。用于政府机关经费 1741.27万元,财政所经费105.35万元,经济中心经费316.06万元,党建中心事业运行经费413.57万元。
(2)教育支出44万元。用于成人教育配套13万元,“教师节”、婴幼儿及家庭教育指导、“六一儿童节”、青保、暑期工作、社区实践指导等3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用于科普宣传、培训、科普示范村、居创建等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66万元。用于文广站经费 230.16万元,文化活动57万元,体育38万元,广播影视1.5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7.78万元。 用于民政管理事务386.88万元,就业补助638.07万元,各类对象抚恤161.42万元,退役安置12万元,残疾人事业230.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96.4万元,临时救助5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05.6万元,其它生活救助91.32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1.61万元,职业年金124.2万元,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12.24万元。
(6)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610.06万元。用于医疗保障212.37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2.5万元,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9万元,一体办经费270.69万元,献血补贴39.5万元,其它医疗卫生支出36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246.7万元。用于市容环境所人员及公用经费226.2万元,社会化管理费300万元,环境整治120万元,垃圾清理50万元,市容综合管理费280.5万元,保洁费235万元,下水道35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41.21万元。用于社区工作者经费1125万元,“三创”工作经费600万元,治安巡逻人员经费 300万元。村建所人员经费294.63万元,拆违专项150万元,拆违经费12万元,环保经费5万元。城管中队经费315.38万元,整治费100万元。网格中心人员经费122.4万元,指挥大屏幕维护费65万元,联动处置费51.8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1796.1万元。用于村级转移支付镇配套900万元,农技中心经费288.39万元,动物防疫30万元,机插秧费80万元,家庭农场水稻补贴配套15万元,水稻保险6万元,四防林管护费10万元,其它农业专项经费18.5万元,水务所经费121.37万元,春季调水清障费11.5万元,其它水务专项21.6万元,农村记账中心经费82.34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万元,河长办经费50万元,沼气配套21.4万元,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项目配套100万元。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5000万元,经济小区工作经费100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45.7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解困补贴。
(12)其它支出807.82万元。用于预备费424.72万元,民兵人防10万元,派出所等经费35.5万元,治安维稳118万元,组织、人大、纪检、工会、群团、妇联经费及统计人员补贴117.1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经费22.5万元,绩效咨询30万元,经济普查50万元。
各位代表,2018年镇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财政局的指导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