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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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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7年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月3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9421056。
一、概述
2017年,本镇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本镇信息公开工作。堡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小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开展了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扩大了公开范围和公开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印发公文148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网站全年访问量达 66782人次。
(一)主动公开范围及公开途径
1、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主要包括工业产值、工业利润、招商引资、镇地方财政收入、农业总产值、特色经济种植面积、新增绿化面积、新增就业数方面的内容,该条信息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更新一次。
3、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
4、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农村道路建设情况,对项目名称、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预算金额进行公开。通过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根据变动更新。
5、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公开村名、户数、金额内容,半年更新,通过镇门户网站、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公开合作医疗单位、投保人数、投保金额、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内容,通过门户网站、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
6、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公开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按照实际情况即时公开。
7、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根据变化更新。
8、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公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变动更新,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9、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及时公开各类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情况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10、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公开投保人数、投保金额、享受情况,每季度更新,通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
11、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公开承包、租赁、拍卖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
1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开抚恤费用、农村五保供养费、农村重残无业等项目的金额和使用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7年接到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网络申请数为1件,信函申请数为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数为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数为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为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为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镇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但还存在着尚待改进的地方,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有的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还能进一步增强时效性、加强更新频次,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公众知晓和参与程度等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切实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镇门户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频率,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