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产公司新办公楼简易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16 00:00:00
浏览次
- 索引号SY002453804120250004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沪崇长府投〔2025〕15号
- 成文日期2025-05-14
- 发布日期2025-05-16
资产公司:
你单位《关于实施资产公司新办公楼简易装修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正常办公,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新办公楼进行简易装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