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国资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谋划好2023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法治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突破,加快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扶正法治“方向舵”,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对于2023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作出研究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根据区委“1+6”国企党建制度系统文件要求与国资监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结合区委编办关于区国资委权责事项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梳理,修订形成《崇明区国资委履职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从制度落实上强化风险防控管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申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国资监管、国企整合重组以及指导解决法律纠纷等工作中开展法律咨询。三是保障经费到位。在2023年的财务预算中预先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确保法治宣传资料、普法培训等工作所需开支,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抓牢法治“大局舵”,提升行政能力
一是推进政企分开扫尾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开展相关委托监管企业摸底调研工作以及企业改制、关闭工作,切实保护出资人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将依法治企融入企业负责人考核,完成区管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考核。按照从严从紧的考核要求,制定区管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考核细则,不断深化、优化、细化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三是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等依法公开和政策解读,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信访工作处理机制,完善信访台账。安排专人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全面负责排查跟踪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掌握信访重点人员动态情况,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丰富宣传形式,握紧法治“稳定舵”,创优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中心,深化内容。区国资委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根据《关于建立本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在武装头脑坚定法治信念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良好局面。坚持把法治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将普法宣传工作与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有机结合,灵活利用各类资源,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二是注重实效,深入基层。区国资委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实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根据国资监管工作特点,结合企业联系人制度,每季度联系走访企业至少一次,宣传有关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企业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时遇到的困难,并予以耐心解释和指导。三是加强培训,普法进企。区国资委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国资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水平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法治国企培训计划,组织参与市国资委举办的法治国企讲座11期。组织开展2023年崇明区国资委党员轮训、区管企业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培训等,提升区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回顾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于国资国企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方式方法较传统。原因主要在于法治宣传频率不高,学法氛围仍不够浓厚,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与国资监管业务实际没有紧密结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区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切实落实领导班子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带领全体国资监管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工作,较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区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战略任务,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引领
加强改革顶层设计。依托法治高起点谋划《崇明区国资国企效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国企效能“五个能力”,更好提升国资国企发展效能。不断提高监管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指导各区管企业围绕产业合作、示范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依法有序参与本区乡村振兴,指导企业规范、有效地完成任务目标。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根据国资监管工作职能与特点,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规范优化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保障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推动区管企业开展依法治企相结合,坚持从国资监管实际需要出发,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节点管控和流程约束。
(二)开展多方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依法治企大格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贯穿各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切实保障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方面,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认真对待、慎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国资委依法监管水平。在国资网站和政府平台公开职能范围、联系方式、工作动态情况等,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常规性工作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加大普法力度,做好法治宣传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能力。进一步营造学法氛围。将法律法规作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委内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倡导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将依法治企融入区管企业负责人考核,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有效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主题教育与常态宣教结合,线上科普和线下活动并举,借助国资国企网站等多媒体传播工具,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推动法治正能量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