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2023年度专题述法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我带领全体国资监管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与崇明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坚持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之中,坚持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目标学,并将学习成果融入工作实际,有效提高了自身法治素养。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深入调查研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实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根据国资监管工作特点,结合企业联系人制度走访企业,宣传有关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企业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时遇到的困难,并予以耐心解释和指导。
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全系统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制度有机结合,灵活利用各类资源,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区委“1+6”国企党建制度系统文件要求与国资监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结合区委编办关于区国资委权责事项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梳理,修订形成《崇明区国资委履职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从制度落实上强化风险防控管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申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国资监管、国企整合重组以及指导解决法律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督促事务所律师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各项规范性文件具有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三是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等依法公开,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同时,完善信访工作处理机制与信访台账。安排专人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全面排查负责跟踪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掌握信访案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工作情况,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守法氛围
一是持续推进普法进国企。通过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制清单》等系列普法计划方案,使普法工作有方向、有目标顺利开展。组织区管企业参加由市国资委组织的法治国企讲座10期,切实增强了国资国企干部职工队伍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文化环境。充分运用国资网站、政务微信等新闻传播媒介开展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栏张贴“民法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主题海报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深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是积极推动学法用法氛围。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节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宪法和安全生产等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2023年的法治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学习意识不强。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足,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
二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普法力量薄弱,且普法方式较为单一,导致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不高,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三是法治宣传途径不够创新。宣传工作习惯于传统方式,在与时俱进、创新手段方面有所欠缺,使得法治宣传途径不够新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学用结合,在做好常规工作基础上,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更加注意顶层筹划,继续细化法治理论学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根据《关于建立本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具体推进中将更加注重计划性和系统性,坚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重点工作有部署、重要阶段有分析。
二是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继续内化干部法治素养。完善委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及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更加注重亮点工作,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增强普法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感染力,全面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