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公布两家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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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排查报告事故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和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供学习交流借鉴。

案例一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职工王某在进行日常巡检工作时,发现抬高大梁格栅板未安装且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甚至坠落风险。王某立即通过“隐患随手拍”系统上传现场照片并详细填报了隐患信息上报至安全环保监督部,并现场拉设了警示旗。安全环保监督部接到隐患举报后,迅速核实情况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经安全环保监督部核验通过,并对王某给予价值100元的礼品奖励,以表彰其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主动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为。

案例二

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分承包方海驰队员工葛某下班途中经过彩虹苑,发现下游限高杆错位,其结合公司安全教育及工作岗位和日常工作体会,判断限高杆有坠落伤人隐患后,第一时间在现场拉设红白警示旗,禁止人员通行,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隐患上报。公司收到隐患报告后快速响应,及时整改,并对该员工给予500元奖励,进行公开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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