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农安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现场交流会” 在崇举办
为进一步巩固崇明区乡村振兴成果,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对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结合结对帮扶方案,积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结对帮扶活动。
5月26日,在市农业农村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共同组织下,国家农安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现场交流会在崇举办。
会上,宁夏农业农村厅监管处处长张涛一行全面介绍了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围绕崇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执法、绿色食品认证及证后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作详细介绍。与会人员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经验、制度建设、生产标准、绿色发展、产销对接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
市农业农村委监管处副处长陈炎指出,近年来,沪宁两地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并由此拓展到其他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希望沪宁两地继续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坚持“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深化沪宁两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结对帮扶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陈军表示,崇明区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有关结对帮扶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契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建立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交流学习,共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优势产品品牌打造,为两地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会后,沪宁两地监管人员前往崇明蔬菜集团静捷基地、港沿镇农产品网格化监管站、崇明农业科技创新孵化园等点位,实地调研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智慧速测、区级检测机制建立、基层监管站建设、农业科创与产业发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