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崇明区司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 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项目公告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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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本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开展纠纷当事人政策咨询、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活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崇明区司法局立足本区矛盾纠纷调处的实际需求,向社会力量购买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项目。

一、购买项目

(一)项目名称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名称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开展医患、交通事故、房产物业、特殊群体以及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110”非警务警情等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调处化解法院委派、委托案件;

2.开展纠纷当事人政策咨询、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

3.做好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回访等服务工作。

二、申报对象

本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调解工作资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三、购买程序

(一)立项阶段

1.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相关社会组织向区司法局申报项目;

2.2月9日-2月10日,区司法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3.2月13日-2月14日,区司法局完成项目优化并与项目承接方签约实施。

(二)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承接方按照与区司法局签署协议执行项目。

(三)总结阶段

在项目实施中期和终期,区司法局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评估。

(四)资金拨付

区司法局与承接方签署协议后,拨付50%项目款项。中期质量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50%项目款项。如终期质量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区司法局有权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项目款项保留追溯权。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

(二)申报程序

参与项目申报的相关社会组织,下载填写《2023年度崇明区司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项目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证书等材料,向区司法局进行申报。

五、联系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由崇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具体实施。

联系人:翟海涛  杨  柳

联系电话:59622836  59611349

联系地址: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908室

传真:69610057   邮编:202150

 

附件:2023年度崇明区司法局向社会力量购买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