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崇启海”解纷渠道 汇聚“长三角”发展动能——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在崇召开
8月1日上午,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崇明召开。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江苏省启东市司法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合作协议》。
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俞静贤、江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朱怡、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凝聚共识、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原则,助力探索多领域、多方向的毗邻区域司法行政之间的协作共建,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强化协同合作,着力打造共进共赢的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打破隶属关系区域壁垒、地域界限,提升协同合作治理效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出真招、见实效。要强化品牌塑造,不断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工作样板。坚持发挥好创新的引领作用,积极打造富有地域、人文、经验做法等特色属性的工作品牌,为长三角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能实战的工作样板。
会议强调,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实际,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贯彻调解工作新理念、打造调解工作新高地,努力打造出长江经济带跨区域调解工作协同联动发展的成功典范。要以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聚焦制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难题,把握调解工作定位、明确调解工作导向、拓展调解工作思路,推动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以开拓创新的品格风范完善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培育和壮大调解组织队伍,探索和创新先进工作做法,合力打通矛盾纠纷快接、快调、快结通道,最大限度实现司法行政资源同频共振,融合共建,使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三地群众。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时枫,江苏省启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海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志雄分别介绍了本地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三地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新村乡、新海镇、东平镇、启隆镇、海永镇五个接边地区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领下,崇明区司法局立足本区工作实际,在调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富有特色的工作。崇明区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记二等功,港西镇老潘调解室荣获“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崇明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河派出所调解室荣获“上海市十佳调解品牌提名奖”,沈克俭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崇明区司法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合作,推动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落地落实,不断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调解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