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23-04-27 15:09

浏览

【字体: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聚焦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2017年开始,国家义务教育工作重心由“基本均衡”转到 “优质均衡”。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力求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十四五期间,上海所有区都要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认定。

崇明区贯彻落实市文件要求与市政府决策部署,由区教育局牵头研究制订《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的内容与标准是什么?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内容与标准

评估内容

资源配置

政府保障程度

教育质量

社会认可度

评估指标

7项指标

15项指标

9项指标

达到85%以上

重点评估

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城乡。

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当前崇明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任务清单有哪些内容?

崇明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任务清单

四个方面创建任务

实现更加全面标准化建设

树立更加科学教育理念

建设更高素质教师队伍

提供更高质量教育服务

15项重点工作

4项

2项

5项

4项

重点工作内容

科学合理布局城乡学校、落实办学条件“新五项标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和应用能力水平;

健全部门乡镇教育履职协调机制、健全激发办学活力调控机制

加强教师编制管理、落实人才强教战略、推进教师均衡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深化教师分类评价;

即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提高“两类学校”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教育关爱。

四、如何提升崇明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教育水平?

一是按照《崇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崇明区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要合理布局崇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并加快推进。二是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并落实办学条件“新五项标准”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夯实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件。

五、什么是“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是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本区的学区化办学是指根据全区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将同学段义务教育学校分成四个片区即崇西学区、崇中学区、崇东学区和长横学区,旨在通过多校协同、联合教研、资源共享、教师流动等措施,提高学区内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

集团化办学是指由一个品牌学校牵头组织,依据共同的改革理念和章程组建的学校共同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品牌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如崇明中学紧密型教育集团,旨在通过集团内学校的共享、互通、合作、共生,提升每一所成员校的办学品质。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区教育局督导室59624747咨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