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的实施意见》的专家咨询论证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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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局邀请毛爱琴、陆文元、华敏三名专家共同对《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认真研究专家提供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

我局共邀请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是:

1.毛爱琴,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主任;

2.陆文元,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金山区教育总督学;

3.华敏,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嘉定区教育总督学。

专家的选择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与决策事项均无直接利害关系。专家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并提出论证意见。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一)制定《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专家一致认为,本区制定《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很有必要。《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崇明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教育获得感推进要求的必要举措,是崇明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可行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涵盖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做了总体谋划与统筹部署,是一份站位高、任务明、保障实的实施意见。

(三)《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科学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符合科学性要求。《实施意见》创建目标清晰、攻坚重点清晰、实施路径清晰、主体责任清晰。《实施意见》具有严密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毛爱琴专家

主要意见:在任务《清单》第十八项后半句,是否改为:实施“人人会乐器”项目等艺术实践活动,开展面向人人的美育熏陶。《清单》第二十八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配合单位,应该还有区妇联、区街镇等。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清单》中修改增加。

(二)陆文元专家

主要意见:建议区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发挥作用。创建工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具体推进工作可以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落实,因此在“加强领导,确保有序推进”中加上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创建职责。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在文本保障措施的第二点“加强领导,确保有序推进”中作修改增加。

(三)华敏专家

主要意见: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育部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已通过认定的县进行复查,对复查结果达不到规定的县,进行问责,对连续两年下滑的县,将撤销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称号。因此,建议在《实施意见》主要任务第中补充“建立长效监测机制,依托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平台,开展年度监测与调控,确保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文本主要任务第一大点第三小点“三要完善长效建设机制和监测机制”“要依托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平台,加强年度监测与调控,确保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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