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崇明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经委

发布时间:2026-01-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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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规范本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海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崇明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113日至2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hongmingliangshi@163.com。

2.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505室粮食物资科。邮政编码:202150

 

附件:崇明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崇明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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