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验收横沙乡新岛生态市集建设项目
按照《崇明区关于推进新一轮生态市集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崇经规〔2021〕4号),3月9日上午,区经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四部门前往横沙乡开展生态市集项目验收工作。
验收组一行首先对照我区生态市集建设和管理技术指标要求,逐一进行现场对标验收。新改建后的新岛生态市集整体空间布局合理宽敞;室外机动车非机动车场建设合理,车辆划线停放,规范有序;室内通风透亮,摊位设施整洁有序;自产自销区同样整齐划一;场内外建有风雨连廊,方便市民购物;节能节水设施功能到位;整个市场业态品种丰富,基础设施完善。
随后,验收组前往横沙乡政府会议室召开现场验收汇报工作会议,听取横沙乡关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工作进行情况汇报,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单位进行了补充发言,根据现场验收以及会议汇报情况,四部门分别就各自涉及的职能领域提出相关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