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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0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5-23 点击量: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张建新、朱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农民新建、翻建、修缮住房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我区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来,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等部门不断健全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农民建房工作。我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建议,相关建议对我区农民建房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关于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农民建房需求调研、多层次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的建议

2021年来,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部分村委干部等不同层级座谈会议,积极听取各方意见。2022年8月,我委再次组织农民建房审批相关业务培训,并指导乡镇建立镇级农民建房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民建房工作,目前横沙乡、三星镇、庙镇等已经开始办理建房审批,部分乡镇也已初步开展农民建房需求排摸。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各区级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建立农民建房年度计划,要求各乡镇开展农民建房基本情况调研排摸,进一步梳理当前规划、用地等情况,并依托镇村工作人员、历史审批材料等预估农民建房需求,提出当前阶段落实审批的具体举措。

二、关于加紧推出符合实际需要,可操作性强、能满足大部分村民群众建房合理需求的政策的建议

2021年5月31日,区级“管理办法”经多轮意见征求后正式出台,作为我区当前阶段农民建房方面的规范性政策。“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农民建房的审批流程、期限等,我委会同区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关审批要件并组织培训、政策解读等,并在2022年11月印发《崇明区农村村民建房相关工作口径》,进一步明确1-2人户建房标准等。2022年8月,根据市级部门要求,我委组织各乡镇开展了农民建房线上审批培训,并向各乡镇发放了镇村级审批账号,部分乡镇已经开展了满足农民建房条件的翻建审批,截至目前已有15户完成审批,在审批流程上应不存在堵点。当前,农民建房审批操作落地较难主要是来源于上级政策对农户建房资格权、规划分类引导的限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的约束,区级层面不宜突破上级政策。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各区级部门依照上级政策文件推进农民建房工作,不断探索拓宽农民建房权益保障途径。一方面,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加快推动新建农房审批落地,根据乡镇农户人口情况等下达年度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并指导乡镇依据本乡镇农民建房年度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会同区建设管理委进一步推动农房修缮政策落地,目前区建设管理委已经初步完成农房修缮试点,该政策实施后将有效拓宽农村地区危旧房屋解危通道。

三、建议区政府领导、区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重视农民建房工作的建议

区级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区分管领导亲自关心推进、靠前指挥,多次组织召开调研座谈、听取工作汇报,梳理面上难点,研究解决方案。区级部门多次针对农民建房、农房修缮等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也于2022年2月21日至23日期间,在区正职干部研修班上组织各乡镇、委办局主要领导召开农村宅基地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宣贯相关政策、加强业务指导。

下阶段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区镇沟通交流,凝聚工作合力,定期组织区相关部门、乡镇等召开工作例会,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强化工作统筹,及时梳理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民建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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