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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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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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及《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项,分别为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和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提供各类业务咨询54人次,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0件,其中完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办3件、网络发行备案2件、变更法人4件、变更地址2件、续证9件,注销1件;完成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变更法人2件;完成电影放映许可证延续7件。受理过程中,我办确保所有申请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需提交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受理决定,做到按时办理。同时,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也依法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确保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做好审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与群众诉求,全年共提供各类业务咨询54人次,并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受理工单6件,所有咨询和投诉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反馈。通过严谨、高效的受理与反馈机制,有效保障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序进行,为我区新闻出版和电影产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与专项执法检查
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由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对本区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及电影放映单位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2025年,结合“护苗”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强化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平台销售出版物等涉网监管,全年共出动检查力量,累计检查印刷企业80家次、图书报刊经营单位107家次、电影放映单位36家次、网络出版单位52家次、网络文化经营单位71家次。全年共查办相关案件5起,有效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
(二)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
积极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加强与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崇明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凝聚监管合力。依托崇明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进行动态管理,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5年,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在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创新,重点在提升服务精准度、赋能产业发展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版权宣传与教育
4月18日至25日,在“上海崇明”APP平台成功举办“魅力崇明,版权同行”4·26版权日主题线上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历时8天,有效提升了市民的版权保护意识,实现了版权普法与崇明本土文化传承的双赢。同时,持续利用线上平台开展著作权法普及宣传。
(二)优化版权登记服务
区版权工作站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行线上预审、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为市民和企业提供高效的版权咨询、登记指导服务,全年接受相关咨询,有效提升了服务体验与登记效率。
(三)主动对接重点产业
建立服务重点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区文化旅游局对重点文创企业进行梳理,并主动对接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企业,鼓励其进行版权创作与成果转化。指导上海万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指导区气象局成功获批崇明区首张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四)构建版权保护合力
加强与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崇明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9月初,区版权工作站接到关于“上海今鸣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售卖《咬痕》作品的多起投诉后,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查处,展现了快速响应与协同保护的能力。
五、监督纠正情况
坚持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2025年度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市民热线等,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2025年,我办“好差评”工作未收到“差评”评价,针对收到的6件“12345”热线工单均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处理。本年度,我办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面对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时,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还需进一步深化,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二是批后监管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尤其是在面对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等新兴领域时,监管手段和能力需与时俱进;三是版权服务与企业创新需求的结合点还需进一步挖掘,推动版权成果转化运用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学习与能力建设。紧密跟踪上级政策动态,加强对新兴产业政策的研究与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指导。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版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养。二是提升“互联网+监管”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探索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能力。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完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闭环。三是深化精准服务,助推产业创新。聚焦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本区特色领域,持续开展版权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大对版权示范项目的培育力度。积极推广万禾农业、区气象局等成功案例经验,鼓励更多企业进行版权登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为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上海市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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